[]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公告2023年第5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1-3
实施时间: 2024-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54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经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审核确认,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
  2024年1月3日

相关附件:
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确认山东省红 鲁财税[2025]12 2025/9/19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公益性群 2021/1/20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 大连市国家税务 2015/1/1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川省地方税务 2012/1/1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长春市南 吉财公告[2025] 2025/12/15
关于青啤公司向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捐赠有关问题的 汇综复[2010]69 2010/7/14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1号 2016/1/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皖国税函[2003] 2003/1/2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民政厅关于 豫财税[2024]11 2024/12/31
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