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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的通知
发文文号: 市国资发[2019]235号
发文部门: 西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9-11-21
实施时间: 2019-11-21
法规类型: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安
阅读人次: 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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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开发区国资监管机构,各监管企业: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我市审计、评估中介服务市场充分竞争,经2019年11月18日主任办公会研究,我委决定:
  一、取消市国资委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
  二、各监管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市国资委《关于公布2018年备案中介机构名单的通知》(市国资发〔2018〕38号)、《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聘用中介机构工作的通知》(市国资发〔2014〕269 号)和《关于印发聘用中介机构的暂行工作办法的通知》(市国资发〔2005〕19号)同时废止。
  四、各区县、开发区国资监管机构可参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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