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房产税 > 房产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呼和浩特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金盛国际家居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房产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内政字[2024]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4-1-16
实施时间: 2023-1-11
法规类型: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40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你市 《关于呼和浩特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万达置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金盛国际家居有限公司减免2022年下半年房产税的请示》(呼和政发〔2023〕17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免征呼和浩特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房产税894.254038万元、呼和浩特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房产税284.571451万元、内蒙古金盛国际家居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房产税176.679863万元。
  二、在具体执行中,如免征房产税金额与所列免征金额有差异,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金额为准。
  三、按照本批复免征的房产税,在批复下达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纳房产税或办理退库。
  2024年1月1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赤峰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内政字[2021]11 2021/12/10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对小微型企业减半征收房产 国家税务总局大 2018/12/28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界定问题的补充通知 深地税发[2001] 2001/1/15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问题 鄂地税发[2000] 2007/3/8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供热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 市地税发[2004] 2004/6/7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云南省实施细则 云政发[1986]15 1986/10/30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省内民用机场城镇 陕财税[2006]13 2006/1/1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我省 甘财税[2025]14 2025/8/2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包头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内政字[2023]23 2023/3/7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闲置房产征免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厦地税政三[200 200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