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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江苏省2022-2024年度[第三批]和2023-2025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23]3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2-29
实施时间: 2023-12-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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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江苏省2022-2024年度(第三批)和2023-2025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江苏省2022-2024年度(第三批)和2023-2025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xls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
  2023年12月28日

相关附件:
附件:江苏省2022-2024年度(第三批)和2023-2025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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