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财[综]发[2023]540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12-13
实施时间: 2023-12-13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阅读人次: 124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各市、县(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要求,结合财政部官网(http://www.mof.gov.cn)最新公布的全国及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现将《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宁夏财政厅官网(https://czt.nx.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专栏或宁夏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x.gov.cn)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中收费依据专栏进行实时查询。凡未纳入本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支付,并可向自治区财政厅投诉。
  二、各级财政和收费部门应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示本地、本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并在收费地点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投诉电话:0951-5069306
  附件:
  1.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3.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12月13日

相关附件:
2023年宁夏收费基金目录.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 京国税函[2011] 2011/2/1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鲁财综[2009]10 2009/2/1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4/12/27
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涉及乡镇[集体]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 财综[2001]78号 2002/1/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 辽地税流[1998] 1998/4/2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 桂财综[2009]54 2009/8/18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6/27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免征中央省设立的涉企 穗财综[2014]12 2014/6/5
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 2015/3/11
关于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收费暂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复函 财规函[2000]4号 20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