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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海关关于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应用试运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重庆海关公告2023年3号
发文部门: 重庆海关
发文时间: 2023-5-30
实施时间: 2023-5-30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03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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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支付海关税款的便捷性,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贸易便利化,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重庆海关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应用试运行工作。关区企业可参照《海关总署关于推广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4号)相关要求,通过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缴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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