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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对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31
实施时间: 2023-1-3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阅读人次: 196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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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邹农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引导“非遗”产业、品牌在疫情、电商影响下平稳过渡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结合税务部门职责,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南昌市税务局根据“非遗”产业多为中小微企业的特点,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动力,降低创业创新成本,促进扩大就业,根据总局文件规定,我局持续坚持让中小微企业享受办税便利和税收优惠政策红利,重点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辅导和提升纳税服务举措。
  一是针对“非遗”产业的特点,税务部门将采取电话通知、微信推送、面对面辅导等多种形式宣传手段帮助“非遗”产业合理规范的运用好税费政策;
  二是针对“非遗”产业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特点,税务部门将对中小微企业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多税种税收政策进一步梳理,将组合式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针对“非遗”产业的特殊性,税务部门将积极协助文旅、商务等相关部门大力推动“非遗”产业健康规范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
  最后,再次感谢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我局将认真对待每一份宝贵建议,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作出税务新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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