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磷酸氢二铵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4]86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9
实施时间: 2004-4-9
失效时间: 2011-8-29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88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磷酸氢二铵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财税明电[2004]2号)转发你们,并按照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出口企业出口的财税明电[2004]2号文件中列举的磷酸氢二铵产品,各管理局必须按照规定征收增值税。具体出口信息可以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进行核查。
  二、对2004年4月2日以前已经签定的出口磷酸氢二铵合同,生产企业必须将已签定的合同在2004年4月12日前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主管国税机关4月16日前报送市局1份备查。外贸企业及保税区商贸企业持已签定的磷酸氢二铵合同在2004年4月12日前到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备案手续。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
发文文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11年第5号公告
发文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出口退税工作 外经贸计财字[1 1998/6/19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出口退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进发[200 2001/6/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出口退[免]税计划 闽国税函[2007] 2007/1/11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 大连市国家税务 2016/9/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集中通州等五区外贸型出口企业出口 2013/11/1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远 大国税发[2006] 2006/12/1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结2013年出口退[免]税申报的提醒 2014/3/2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出口退税有关 苏国税函[2007] 2007/8/28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升级的通知 2016/1/13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海关公告[“出口退税子系统”联网 200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