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深交所 > 债券及衍生品 > 公司债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3]976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10-20
实施时间: 2023-10-20
法规类型: 公司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46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衔接,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进行修订。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券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办法》)的规定,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做好前端技术控制,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办法》施行后,不再符合本所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仅可以选择卖出或者继续持有新《办法》施行前买入的债券。
  二、本所于2022年4月2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393号)同时废止。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10月20日

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机制 2025/2/18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 厦地税发[2011] 2011/1/27
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查询 2020/4/7
关于发布《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办法》的 中国银行间市场 2024/3/15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本市个体工商户及个人 沪地税函[2017] 2017/2/4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 吉地税个所字[2 2000/10/19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 厦地税发[2012] 2012/1/13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 上证函[2021]10 2021/1/22
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 2026/2/1
关于为投资者开设一码通账户及建立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的通 201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