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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工办[2023]2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3-14
实施时间: 2023-1-1
失效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工会经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01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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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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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闽工办〔2023〕2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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