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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3-9-22
实施时间: 2023-9-22
失效时间: 2027-12-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1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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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就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二、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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