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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财税法[2023]92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9-13
实施时间: 2023-9-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00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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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县(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规定,现将安徽省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经确认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
  1.安徽省2023年度-2025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2.安徽省2024年度-2026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3年9月1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安徽省2023年度-2025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xls    
附件2 安徽省2024年度-2026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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