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吉林省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吉财公告[2023]5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9-18
实施时间: 2023-9-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241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吉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吉财公告〔2020〕3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及有效期予以公布。
  附件:吉林省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
  2023年9月18日

相关附件:
吉林省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民政厅关于 吉财公告[2021] 2021/12/22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 津国税外[2000] 2000/4/1
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民政厅关于 陕西省财政厅国 2025/5/13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帐损失 琼国税发[2003] 2003/7/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23/5/6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 上海市财政局国 2021/5/28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海市爱心帮教基 沪国税所[2008] 2008/6/12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黄石市下 湖北省财政厅国 2022/8/30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救济 赣财法[2007]44 2007/7/31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民政厅关于 吉财公告[2022] 202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