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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3-9-13
实施时间: 2023-9-13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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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3〕17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要求
  我市的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前应先登录大连市财政局官网首页大连会计栏目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变更”完成信息采集。
  (一)有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须向主管部门申报,由其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申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二)无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须向所在单位申报,由其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申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三)区市县、先导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须先经所在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审核。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正高级会计师
  受理时间:10月8日—10月10日
  报送地点:大连市财政局一楼票据窗口(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38号)。
  (二)高级会计师
  受理时间:10月17日—10月23日(公休日除外)
  报送地点:1.市直单位报送地点:大连市财政局一楼票据窗口(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38号)。
  2.区市县、先导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当地财政部门。
  三、联系方式
  (一)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中 山 区:82745230
  西 岗 区:83633021
  沙河口区:84368575
  甘井子区:86319515
  高 新 区:84792523
  旅顺口区:86628367
  金普新区:87922943
  保 税 区:87312851
  普兰店区:83112607
  瓦房店市:85612226
  庄 河 市:89729157
  长 海 县:39371715
  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85281133
  (二)政策咨询电话:96159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2.辽宁省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xlsx
  大连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3日

相关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2.辽宁省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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