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业务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23]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2-20
实施时间: 2023-2-20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93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资委,深圳市财政局,各计划单列市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各证监局,有关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2023年2月20日

相关附件: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协字[2000]33 2000/4/13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 豫政办[2016]11 2016/6/24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宁国资发[2024] 2024/1/8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 冀政字[2019]19 2019/1/1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 厦财企[2022]1号 2022/2/14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 辽政办发[2018] 2018/9/7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市 2017/11/9
四川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省属国有企业审计服务质量的 2023/12/6
关于修订《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 上证发[2015]13 2015/1/26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违规 湘政办发[2017] 2017/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