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高院文件 > 司法解释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法释[2023]1号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2023-4-20
实施时间: 2023-4-20
法规类型: 司法解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41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
  (2023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9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


  法释〔202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已于2023年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3年4月20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明确房企风险化解中权利顺位问题的请示》(豫高法〔2023〕36号)收悉。就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商品房已售逾期难交付引发的相关纠纷案件中涉及的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之间的权利顺位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二、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只支付了部分价款的商品房消费者,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实际支付剩余价款的,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京价[房]字[199 1997/12/1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市 宁委办发[2013] 2013/8/3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商品房经营单 深地税发[2000] 2000/7/4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 浙价检[2011]17 2011/5/17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 市房发[2013]16 2013/10/3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商品房契税征收有关问题的批复 桂财农税[2004] 2004/10/22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有关印花 鲁地税函[2003] 2003/7/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 深地税发[2001] 2001/4/30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的复函 粤价函[2011]10 2011/10/13
上海市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暂行规定 沪价房[1996]12 199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