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关税 > 关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延长煤炭零进口暂定税率实施期限的公告
发文文号: 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3-24
实施时间: 2023-4-1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57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支持国内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附件:煤炭进口暂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

相关附件:
煤炭进口暂定税率表.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煤炭资源税适 辽财预[2006]63 2006/9/1
关于转变职能改进和加强煤炭生产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改运行[2014] 2014/1/7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实施意 闽政办[2014]51 2014/4/18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清理欠缴漏缴煤炭可持续 晋财煤[2010]38 2010/8/10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生产矿井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适 晋财煤[2011]12 2011/3/4
关于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发改运行[2022] 2022/4/9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涉及煤炭原油和天然 黑政办发[2014] 2014/12/11
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74号 2014/12/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内 内财税[2014]23 2014/12/1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 赣财法[2014]78 201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