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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转发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建房[2022]1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8-26
实施时间: 2022-8-2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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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转发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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