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获得2022年度吉林省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吉财公告[2022]6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2-28
实施时间: 2022-12-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271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吉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吉财公告〔2020〕3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及有效期予以公布。
  附件:吉林省2022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
  2022年12月28日

相关附件:
吉林省2022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财政局等关于北京市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三批公益性 京财税[2023]21 2023/12/28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桂财税[2022]8号 2022/3/3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 沪国税所[2014] 2014/12/18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 闽财税[2022]15 2022/12/30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民 辽财税[2014]15 2014/4/28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民政厅关于 湖北省财政厅国 2023/10/7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确认独山县红 黔财税[2025]3号 2025/8/15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民政厅关于 湖北省财政厅国 2023/1/29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大财法[2008]45 2008/1/18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建 闽财税[2007]92 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