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其他税费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全省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延期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9-28
实施时间: 2022-9-28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26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 )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 ) 、《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黔财非税〔2016〕57号)有关规定,现将延长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省2022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延期至2022年11月15日。
  特此通告。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2年9月28日

修正: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民发[2019]33号 2019/4/25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渝财税[2007]85 2007/7/6
河北省民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等单位印发《关于 2026/3/2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管理有关规 苏地税规[2015] 2016/1/1
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地方税务局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 舟残联[2012]31 2012/8/17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省计委、省民政厅 黑政办发[2000] 2000/3/6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2025年 2025/2/26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人力资 京残发[2010]98 2010/12/14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安置残疾人企业增值税退税 云国税发[2008] 2008/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 粤地税发[2016] 201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