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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全省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延期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9-28
实施时间: 2022-9-28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1934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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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 )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 ) 、《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黔财非税〔2016〕57号)有关规定,现将延长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省2022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延期至2022年11月15日。
  特此通告。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2年9月28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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