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印花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10月征期印花税申报缴纳提醒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9-30
实施时间: 2022-10-1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5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2022年5号)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应税合同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7-9月的印花税需要在10月征期申报缴纳。请您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行为税税源报告】模块进行印花税税源采集与申报。
  如您需要调整印花税税种认定,您可以在季度申报期结束5个工作日前,登录电子税务局查看“调整印花税税种认定”提醒信息,根据提醒内容完成操作,进行印花税税种认定调整。
  为了帮助您便利快捷地进行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您可以使用《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导入功能。进入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税源采集”页面,下载模板填写后,通过导入功能将税源明细表导入电子税务局。
  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就近办税服务厅进行咨询,感谢您对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2年9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有关事 国家税务总局西 2022/7/1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暂 川地税发[2006] 2006/10/1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的通 豫地税函[2006] 2006/6/14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的公告 2017/3/28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试行印花税征收提成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税发[1993]10 1993/1/1
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征印花税有关税收会统处理事项的通知 云税计字[1988] 1988/9/15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 京地税地[2006] 2006/8/18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 苏地税函[2012] 2012/3/29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 202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