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对部分涉企保证金实施缓缴等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告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9-29
实施时间: 2022-9-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53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稳定市场主体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对部分涉企保证金实施缓缴等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在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施工企业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到期后,鼓励各地区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实际情况,根据需要适当延长缓缴期限。
  二、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
  对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
  三、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
  对按规定允许保函(保险)替代的保证金项目,企业均可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缴纳,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对部分涉企保证金实施缓缴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并于2022年10月底前将涉企保证金实施缓缴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特此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22年9月2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 辽政办发[2016] 2016/8/24
关于就修订《期货经纪公司保证金封闭管理暂行办法》公开 2020/7/16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 加 内财购[2022]15 2022/2/15
武汉海关关于开展保证金单证电子化试点工作的公告 2022/7/16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保证金 赣财综[2007]61 0001/1/1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 甘政办发[2016] 2016/9/8
关于开启期货期权组合保证金业务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9] 2019/5/30
关于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运行[2 2016/10/28
期货公司保证金封闭管理办法[2022年修正] 202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