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发文文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2-7-8
实施时间: 2022-7-8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257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已经2022年6月13日七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冯 飞
  2022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省政府决定将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实施(事项清单附后)。对调整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实施机关应当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并应当刻制和授权承接机关使用审批印章。承接机关应当周密组织,做好各方面的部署和安排,做到规范有序,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原实施机关应当适时对委托实施事项进行评估,经评估施行效果不好的,及时收回委托事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附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委托实施的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云政办发[2007] 2007/9/5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办 闽财法[2013]4号 2013/6/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有 桂财企[2003]34 2003/5/30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改革 津政办发[2014] 2014/9/22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 税总发[2014]6号 2014/1/1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16/3/25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126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苏政发[2013]14 2013/11/28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 武政规[2016]21 2016/9/19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127项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 琼府[2017]9号 2017/1/7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沈政发[2016]29 20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