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税函[2022]60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8-5
实施时间: 2022-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40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盟市税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税前扣除资格的条件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第三条所称的群众团体,凡符合上述公告第四条规定条件的,申请税前扣除资格应向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报送上述公告第六条所列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进行初审,自治区财政厅进行复审。
  (二)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办理一次。公益性群众团体应于每年6月30日前提交材料。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公益性群众团体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后出具税务审核意见书(附件2),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资料和审核意见书送达自治区财政厅进行复审,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于当年12月底前联合公布名单。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公益性群众团体提交的资料应列明申报前3个年度每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支出比例,并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或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的纳税审核报告(或鉴证报告)中对该比例予以明确。
  (二)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应主动履行报告义务,应自发生不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第四条规定条件之一或存在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情形之一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核实相关信息后,及时向社会发布取消资格名单公告。
  (三)有关部门应加强日常管理,发现应当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应当及时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情况进行核实后,及时向社会发布取消资格名单公告,各盟市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各项收入依法补征企业所得税。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0号.pdf
  附件2.税务局审核意见书.doc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8月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0号.pdf    
附件2.税务局审核意见书.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民政厅关于 吉财公告[2025] 2025/3/10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第一 河南省财政厅公 2021/8/17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 沪国税所[2014] 2014/12/18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 辽财税[2013]56 2013/8/26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民 鲁财税[2013]62 2013/12/31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 黑国税发[2000] 2000/1/18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计提的四项准备金税前 浙地税二[2000] 1999/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 粤国税函[2005] 2005/5/27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问题的 吉国税函[2011] 2011/5/4
河北省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民政厅关于 冀财税[2021]10 202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