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业务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注协[2022]18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7-1
实施时间: 2022-7-1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381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做好2022年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的规定,按照中注协《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12号)精神,结合我省“防疫”等实际情况,我会制定了《2022年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做好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7月中旬前,被检查事务所(分所)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整理工作底稿,准备相关检查资料,形成自查报告。
  2.7月下旬至9月底,省注协具体实施检查工作。
  3.12月31日前,完成检查及惩戒、处理工作。
  二、报送文件资料的具体要求
  请被检查事务所(分所)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自查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文件资料:
  1.2022年7月31日前,按照需向检查组提供的资料清单整理、准备相关材料,将相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及被抽查的工作底稿上报我会业务监管部(向检查组提供的资料清单、抽查的工作底稿清单将另行通知)。
  2.2022年7月31日前,核对、完善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等信息;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列本次检查的相关信息。
  联系人:刘  辉  侯岩峰  邮  箱:691020505@
  电  话:0431-81932059  80549672
  附件:
  1.2022年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2.2022年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7月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2年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doc    
附件2:2022年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11年度会 渝会协[2011]10 2011/12/12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2026/5/6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2018/2/8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全省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 鄂注协发[2021] 2021/8/24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桂财监[2019]11 2019/9/6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 黑财注[2012]13 2012/5/28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 2025/8/18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20年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 京会协[2021]30 2021/3/4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黑会协[2016]4号 2016/1/22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 辽注师协[2014] 20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