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财政补贴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放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6-30
实施时间: 2022-7-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89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加大支持企业纾困发展力度,根据 《关于实施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0号)要求,税务机关将组织开展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发放工作。
  补贴集中发放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7月15日。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税务机关将按照“免申即享”的方式将补贴直接发放至其签订 《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书》的银行账户或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供的银行账户。
  符合申领条件且未收到补贴的企业,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2022年8月29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取补贴。经审核符合发放条件的,税务机关将在2022年11月30日前发放完毕。
  特此通告。
  附件: 《关于实施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2 〕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2年6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关于实施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2 〕10号).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 皖国税函[2014] 2014/4/11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 吉工信电子[201 2013/4/25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 绍政办发[2026] 2026/1/27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小型微 黔国税函[2015] 2015/9/16
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23/1/1
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1/4/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小型微利企 皖地税函[2012] 2012/7/6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制造业中小微企 2021/11/12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有关问题的 粤地税函[2010] 2010/1/29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201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