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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支持行业发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2]84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5-31
实施时间: 2022-7-1
失效时间: 2023-6-30
法规类型: 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0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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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发挥好交易所支持、服务资本市场的功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降低市场成本,经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减免相关交易和服务费用,优化产品定价结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将交易单元使用费收费标准由原每个交易单元每年4.5万元下调至每个交易单元每年3万元,计费期间、减免政策和计算方式保持不变。
  二、指导下属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免收2022年度上证路演云服务和上证链服务费用。
  三、指导下属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优化交易行情类产品服务定价结构,调整整合交易行情接入线路、交易行情网关、交易单元流速费等项目,进一步降低行业成本。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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