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2021-2023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第二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民政厅公告2022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2-4-6
实施时间: 2022-4-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58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全省2021—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黑龙江省积善之家帮扶中心
  2.黑龙江省九三惠康慈善基金会
  3.黑龙江省医学发展基金会
  4.黑龙江省志愿服务联合会
  5.牡丹江市慈善会
  6.鹤岗市东山区慈善会
  7.大庆市巾帼向阳花志愿者协会
  8.大庆市关爱退役军人慈善会
  9.讷河市慈善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2年4月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规范》的 鄂民政发[2016] 2016/12/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23/5/6
关于2016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17/1/18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 闽财税[2010]32 2008/1/1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南京二十一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 苏地税函[2005] 2005/1/6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襄樊铁路金利集团公司2002年度总机 鄂国税函[2002] 2002/12/30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民 湘财税[2014]17 2014/1/23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 沪国税所[2011] 2011/7/25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桂财税[2025]19 2025/12/3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桂财税[2025]20 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