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发文文号: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告2022年第2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3-31
实施时间: 2022-3-3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304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退役士兵创业创新,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甘财税法〔2019〕17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3月3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退役军人事 云南省财政厅国 2022/3/23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人 财税法[2014]74 2014/6/23
河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1074号提案的答 豫财办案[2024] 2024/5/18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退役军人事 湖南省财政厅公 2022/4/22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 财税[2019]22号 2019/1/1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退役士兵 军队转业干部 随军家 2023/7/31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教育 浙人社发[2024] 2024/8/7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 苏财税[2019]25 2019/4/4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等部门转发财政部 云财税[2019]26 2019/4/23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 内财税[2014]12 201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