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 减免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4-1
实施时间: 2022-1-1
失效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 教育费附加 其他税费 印花税优惠政策 资源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801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2年4月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其他相关实施问答 2020/12/1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 金政办发[2018] 2018/9/20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19年1月份小微企业普 2019/3/13
安徽省国税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皖国税办[2015] 2015/3/31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 湖南省财政厅国 2022/1/1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即问即答[202 2023/9/28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出租人为服务 鲁财税[2020]27 2020/1/1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 琼府[2015]38号 2015/6/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 渝府办发[2015] 2015/3/23
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 财金[2020]19号 202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