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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发文文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告2022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3-11
实施时间:
2022-1-1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427
评论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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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相关附件: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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