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3-22
实施时间: 2022-1-1
失效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 教育费附加 其他税费 印花税优惠政策 资源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64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特此公告。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2年3月2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 厦府办[2014]2号 2014/1/3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 内工信建议字[2 2023/6/2
大连市总工会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大工财[2020]5号 2020/1/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 2014/10/23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任务分 税总办发[2015] 2015/3/23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 2021/1/21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 鲁财税[2022]15 2022/1/1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贯彻落 沪税发[2021]54 2021/6/22
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的 金规[2024]18号 2024/11/25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77号 201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