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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调整后《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农办外[2022]1号
发文部门: 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 2021-1-5
实施时间: 2021-1-1
失效时间: 2023-7-16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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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21〕18号),我国自2022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税目进行调整。现对《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林草局公告第505号》发布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第一批)》中税则号列进行相应调整(详见附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第一批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按10位商品编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2年1月5日

相关附件: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调整后《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第一批)的通知.rar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第二批]
发文文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第680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2023-6-27
实施时间:20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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