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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征求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12-7
实施时间: 2021-12-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41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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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将开展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为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意见反馈渠道,进一步完善处理回应机制,坚决纠正擅自增加准入条件或提高准入门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通过税务网站、官方微信公布的方式,向市场主体广泛征求“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限制”“税务师事务所设立登记”等领域存在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不包括市场准入环节发生的违法违纪等问题。
  该项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7日,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意见建议,相关单位、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或者邮寄的方式,于2021年12月17日前反馈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电子邮箱:ahsjzcfgc001@
  邮寄地址:合肥市中山路3398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邮政编码:230091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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