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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21-11-11
实施时间: 2021-11-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40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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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组织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邮件发送至:applicatn@cnc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传真发送至:010-82260033,请注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
  2021年11月11日

相关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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