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21]5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1-9-5
实施时间: 2021-9-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1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现将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铁路运输企业
  (一) 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20〕56号)附件1《国铁集团增值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一)》,增补本通知附件1所列的分支机构。
  (二) 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20〕56号)附件2《国铁集团增值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二)》,增补、取消、变更本通知附件2所列的分支机构。
  上述增补、变更的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自本通知附件1、附件2列明的汇总纳税时间、变更时间起,按照财税〔2020〕56号文件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上述取消的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自本通知附件2列明的取消时间起,不再按照财税〔2020〕56号文件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航空运输企业
  对《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总分机构名单的通知》(财税〔2020〕30号)附件《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名单》,增补、变更本通知附件3所列的分支机构。
  上述增补、变更的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自本通知附件3列明的汇总纳税时间、变更时间起,按照财税〔2020〕30号文件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附件:
  1.国铁集团增值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一)
  2.国铁集团增值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二)
  3.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名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9月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办 2018/3/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管理若干规定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发[2003] 2003/12/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 青国税函[2004] 2004/6/28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县以下小型水 鄂国税函[2006] 2006/2/27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青岛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青国税发[2004] 2004/6/28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甬国税函[2009] 2009/1/7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评估办法[试行]》 晋国税发[2006] 2006/12/29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固定资产增 济国税函[2009] 2009/7/13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 云国税函[2004] 2004/12/1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中国电信 国家税务总局上 201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