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税费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执行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管函[2021]93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9-2
实施时间: 2021-9-2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88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北京海关:
  2021年9月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2号,简称《通知》),请遵照执行。现将《通知》执行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申请享受上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展品,统一由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或其指定单位作为境内收货人办理进口通关手续。进口报关单中,监管方式填写为:一般贸易(代码:0110);征免性质填写为:服贸会留购展品(代码:926);征减免税方式填写为:特案(代码:4)。
  二、对于上述进口展品,请你关对照《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展品清单》、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或其指定单位确定的参展企业名单及其出具的展期内销售的申请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进口展品清单,按照《通知》和本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三、请你关将本通知的要求告知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
  特此通知。
  关税司
  2021年9月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 渝国税发[2004] 2004/7/30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 冀国税发[2004] 2004/2/1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认真落实税收优惠 苏国税发[2014] 2014/1/24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 内财税[2002]69 2002/3/4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上海绅纲机械厂等企业享受福利 沪税流[2001]10 2001/4/1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 皖地税[2004]31 2004/3/2
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2/1/1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收优惠政策如何执行问题的通 金市地税政[200 2000/10/14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我区地税部门贯彻落实税 桂地税发[2004] 2004/6/24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源综合 冀国税函[2002] 20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