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政办函[2021]102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1-8-20
实施时间: 2021-9-1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314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明确如下:
  一、我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住所地或经营场所;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地点。但下列情形除外:
  1.设立总机构、分支机构的,分别为总机构的住所地和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
  2.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且预缴增值税的,为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
  3.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为代扣、代收、代征单位的所在地。
  4.采矿企业从事资源开采的,为资源开采地。
  二、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税务机关、 粤国税发[2016] 2016/8/4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纳税人数据 福州市地方税务 2015/8/12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18/6/15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致全省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一封信 2016/3/1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的 广州市国家税务 2012/4/20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试行纳税人实名办税的公告[征求 2015/11/6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信用B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 2016/4/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执行标准有关问 辽地税函[2004] 2004/3/19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纳税人自查自纠管理办法[试行 黔国税发[2003] 2003/5/19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退 京地税地[2010] 201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