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资源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明确资源税我省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20]1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8-20
实施时间: 2020-9-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11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资源税法》顺利实施,经省人民政府提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现就我省资源税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适用税率
  我省资源税适用税率依照《资源税法》和《福建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详见附件)执行。
  二、计征方式
  我省除地热、其他粘土2个税目实行从量计征外,其他税目实行从价计征。
  三、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具体办法
  根据《资源税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允许按其损失金额的50%减征资源税,减税额最高不超过其遭受重大损失当年应纳的资源税。
  (二)开采伴生矿,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对伴生矿按其应纳税额减征30%资源税。
  (三)开采尾矿,尾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免征资源税。
  税务部门与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实现内部信息共享,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税收征管过程涉及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认定等事项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相关信息。
  以上通知事项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资源税改革的通知》(闽财税〔2016〕27号)同时废止。
  附件:福建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0年8月20日

相关附件:
福建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资源税具体适用 安徽省人民代表 2020/9/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24/7/1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 2021/9/1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资源税具体适用 2020/9/1
关于牡丹籽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2/1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江宁、浦口、六合三区城建税适 宁地税发[2010] 2010/6/1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关 2021/4/9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 2021/9/1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陕西省实施《中华 2021/9/1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江夏区等城市维护建设税适 武地税发[2001] 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