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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下放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管理权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1-7-22
实施时间: 2021-7-22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90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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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现将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管理权限下放你局,请做好有关承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属地化管理。
  二、下放权限
  (一)下放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其直属在京事业单位和在京中央直管企业、全国性社团申请行政许可审批备案权。一是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审批事项。二是从事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备案事项。三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凭证的变更、补正、延续、注销等事项。
  (二)下放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日常管理权。包括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进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组织年度报告公示等。
  下放部本级行政许可等审批管理事项,是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的基本要求,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际举措,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下放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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