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落实内财税〔2019〕227号文件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税[2021]394号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9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盟市财政局、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盟市税务局,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现就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享受<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内财税〔2019〕227号)补充通知如下: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区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照财税〔2019〕1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优惠政策计算企业所得税后,先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18〕23号)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即40%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21年4月25日

修正: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给予减免租金的房屋 辽税函[2022]98 2022/5/7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2023/3/24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本市2014年12月份企业实体吸纳 沪地税所[2015] 2015/2/28
关于调整天然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关税[2018]36 2018/7/1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办理省政协十三届二 2024/4/29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优惠审批和备案事项分类目 深圳市地方税务 2012/12/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执行随军家属就业税收优惠 桂地税字[2006] 2006/6/13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延长重 2021/12/7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有关 内地税字[2012] 2012/1/1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35  20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