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1-4-2
实施时间: 2021-1-1
失效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64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4月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开展2026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 税总纳服发[202 2026/3/20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增值税 吉国税联字[200 2007/1/1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 琼税函[2021]12 2021/6/7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 京国税发[2005] 2005/6/6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 深圳市地方税务 2013/7/1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等9部门废 渝市监公告[202 2024/3/13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关 内地税发[2015] 2015/7/24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部门《 鄂政办函[2017] 2017/9/22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个体 浙江省国家税务 2017/6/1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 202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