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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2021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2-23
实施时间: 2021-2-23
法规类型: CPA考试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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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21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公布。
  附件:2021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21年2月23日
  2021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21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简称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已取得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
  (二)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 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北京时间2021年4月1-30日(每天8:00-20:00,4月3-5日清明节假期除外),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还应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更新。
  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网报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报名信息表,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以备资格审核、交费时使用。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中注协查询办理(查询电话+8610-88250110)。
  (二) 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人员以及照片信息需要变更或网报系统中未能显示本人照片的非首次报名人员,应当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首次报名人员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应在线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办理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在线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在线确认应届生承诺书;在北京时间2021年7月26日-8月6日(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毕业证书编号,并在线提交毕业证书完成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录和提交毕业证书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照片信息如果需要变更或网报系统中未能显示本人照片,应当将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机构(简称考试代理机构,地址详见附件)办理信息变更和资格审核。
  (三) 交费
  1.报名人员应于北京时间2021年6月15—30日期间,按考试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交费(详情请登录中注协网报系统中地方公告查询)。交费期间,不得更改所报考科目、考区、相关报名信息,交费完成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2.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于2021年8月9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审核状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1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1年)》确定的考试范围。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新注音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和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 考试时间(北京时间)
  专业阶段考试:
  2021年8月28日(星期六)
  08:30-11:00审计
  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17:00-19:0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2021年8月29日(星期日)
  08:30-11:30会计
  13:00-15:00税法
  17:00-19:00经济法
  综合阶段考试:
  2021年8月28日(星期六)
  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二) 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海口、香港和澳门。
  综合阶段考试: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海口、香港。
  六、承办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及考试的机构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中注协驻香港联络处、澳门会计专业联会、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为考试代理机构。
  1.在香港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详情请登录中注协网报系统查询);或按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要求交费。
  2.在澳门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按澳门会计专业联会或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要求交费。
  3.在香港、澳门以外其他地点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按照考点所属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要求交费。
  七、考试报名费标准
  1.在香港、澳门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费标准为每科1000元港币,在香港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费标准为2000元港币,按照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收取,发生银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2.在香港、澳门以外其他地点参加考试的,报名费标准按当地相关规定执行。澳门会计专业联会和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可以根据当地物价标准及惯例向报名人员酌收手续费和代理费。
  八、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于北京时间2021年8月9—24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九、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 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预计2021年11月下旬可登录中注协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 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由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四) 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代理机构申领。
  十、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1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1年)》,组织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考生可通过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或考试代理机构自愿购买。
  十一、专业阶段考试免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 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注协网站上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 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三) 考生可以携带不具备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
  (四) 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复核申请,中注协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复核工作。
  (五) 中注协将通过网报系统()及中注协官方网站和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中注协驻香港联络处网站等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考试专用邮箱ks31@。
  (七) 鉴于疫情防控要求以及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建议按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或就地报名参加考试。同时,请根据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并配合落实相关规定。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8610—88250110和+86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附:承办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的机构联系方式
  附:
  承办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的机构联系方式
  一、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5层507室
  电话:010-88228898(中继线)
  电子邮箱:ksb@
  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30楼
  电话:021-64223503、021-64226438、021-64227550
  电子邮箱:ks@
  三、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43楼4302
  电话:020-38922350
  电子邮箱:gzicpab@
  四、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2D
  电话:0755-83515438(林老师)、0755-83515411(何老师)
  电子邮箱:kaoshi@
  五、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5楼
  电话:0898-68531760/0898-68530079
  电子邮箱:hncpaks@
  六、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驻香港联络处
  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慤大厦14层1405室
  电话:+852-25289660、+852-25289927
  电子邮箱:hkoffice@
  七、澳门会计专业联会
  地址:澳门东方斜巷14号东方中心十三楼C座
  电话:+853-28356856
  电子邮箱:unn@
  八、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
  社团法人台北市会计师公会
  地址:台北市南海路一号仰德大楼九楼之一
  电话:+886-2-23925077#32
  电子邮箱:lyliu@
相关附件:
2021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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