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深交所 > 一般规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启动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1]178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2-5
实施时间: 2021-2-5
法规类型: 一般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9382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启动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准备工作。合并主板与中小板,打造以主板、创业板为主体的深市市场格局,构建简洁清晰的深市资本市场体系,对于促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能力,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合并安排遵从“两个统一、四个不变”,统一业务规则,统一运行监管模式,保持发行上市条件不变,投资者门槛不变,交易机制不变,证券代码及简称不变。为确保合并主板与中小板顺利实施,现就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业务安排。本通知发布后至合并实施完成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继续执行现行规定,企业发行上市维持现行安排。
  二、关于证券类别。实施完成后,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证券类别变更为“主板A股”,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保持不变。
  三、关于指数调整。对涉及中小板的有关指数名称和简称等作适应性调整,指数编制方法暂不作实质性变更。相关指数调整公告另行发布。
  四、关于技术准备。对相关行情展示、数据接口等进行适应性改造。相关技术准备通知另行发布。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2月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深证上[2023]11 2023/2/1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1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14/5/23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深证上[2026]54 2026/4/24
关于就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有关事项 上证公告[2025] 2025/6/2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年第47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13/12/9
关于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 2013/1/24
关于就修订主板和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公开 上证函[2025]43 2025/12/31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和终止上市审核实 上证发[2021]18 2021/3/18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17年 主板信息披露业 2017/1/3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 深证上[2023]10 202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