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4]18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5-26
实施时间: 2004-5-26
失效时间: 2011-10-2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91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办理退税的请示》(通国税发[2004]8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第十三条关于“承建企业”的范围未作明确规定,故不分内外资性质,均可适用这一政策。
  2、承建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采购国产设备时,允许其凭外商投资企业转来的《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向供货企业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企业可以直接向承建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3、外商投资企业凭与承建企业签订的合同、承建企业转交来的其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以及其他规定凭证办理退税。
  特此批复。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0-25
实施时间:2011-10-25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的 苏商规[2020]2号 2021/2/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增、补照告知单 0001/1/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前 赣国税函[2006] 2006/1/1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 京商务资发字[2 2013/3/22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及其雇员提存、支用住房公积金有关税务 国税发[1994]16 1994/7/26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河北省外 2012/3/2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外商投资企业债权转 渝府办发[2013] 2013/1/4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 商务部令2020年 2020/10/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财政 深府办[2015]22 2018/7/9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飞机维修工程 粤地税函[2006] 200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