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外商投资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请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相关工作制度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0-9-30
实施时间: 2020-9-30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99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经各省(区、市)确认,我部汇总形成《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构名录》,并在网上公布。现将该名录印送你们,请你省(区、市)做好本地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相关工作。
  一、建立健全投诉方式。参照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以下称全国外资投诉中心)公布的办事指南,制定或修订完善本省(区、市)投诉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布。
  二、增强工作透明度。根据《实施条例》关于对外公布投诉规则、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时限等有关要求,及时将本省(区、市)投诉工作相关制度等予以公布。
  三、完善投诉工作网络。参照国家层面做法,确定、汇总本省(区、市)县级以上投诉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对外公布。
  四、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本省(区、市)投诉工作机构相关联系信息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发生变化,应于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部(外资司)以及全国外资投诉中心,并及时对外更新发布。
  五、加强督促和指导。督促本省(区、市)各级投诉受理机构及时受理并推动解决外商投诉事项,确保投诉工作机构有效发挥作用。商务部将定期、不定期对省级投诉工作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予以通报。
  附件: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构名录
  商务部办公厅
  2020年9月30日

相关附件:
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构名录.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 京国税函[2003] 2003/5/20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 鄂国税发[2002] 2002/7/26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变更市本 2020/7/22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东省外 粤地税函[2001] 2002/8/8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 川地税函[2006] 2007/2/7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的通告 京地税地[2002] 2002/9/11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201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 沪财企[2012]11 2012/12/13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试行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团体化分类年检的 闽工商外企[201 2011/5/30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 浙财企[2013]39 201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