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资源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确定资源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9-16
实施时间: 2020-11-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570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范资源税征管工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确定的资源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公告如下:
  海南省资源税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需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
  本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0年9月16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确定资源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解决特殊情形应税产品销售额确定问题,《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对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情形下应税产品销售额的确定方法和顺序进行了明确,并规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由各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为此,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参照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制定我省资源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海南省资源税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需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
  本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确定计税营业额的成本利润率 黑地税函[2009] 2009/5/13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 鄂国税函[2005] 2005/11/15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临海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 台州市地方税务 2012/5/18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 国家税务总局江 2019/7/1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确定资源税组成计税价格 2020/8/21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天台县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 台州市地方税务 2012/5/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南京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 苏国税函[2007] 2007/4/1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应税自用房产计税价格核定办法的批 湖地税政[2009] 2009/1/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 皖国税发[2003] 2002/4/1
关于核定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新牌号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 国税函[2008]31 2008/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