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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补充获得2019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公告[2020]1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4-20
实施时间: 2020-4-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4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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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税务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及《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吉财税〔2018〕228号)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补充吉林省福建商会、吉林省医药行业协会获得2019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起始年度为2019年。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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