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关于在岳阳城陵矶、衡阳、湘潭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公告2020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2-18
实施时间: 2020-2-1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44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9号)的规定,经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备案,决定在岳阳城陵矶、衡阳、湘潭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以下简称“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述综合保税区区内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企业可以自愿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和海关申请试点,按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二、综合保税区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9号)的规定执行。
  三、税务、海关、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间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做好试点相关服务工作,确保试点顺利开展。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
  2020年2月1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鄂国税函[2010] 2010/5/18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 深国税告[2000] 2000/10/16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生产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的 赣国税发[2005] 2005/5/3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 皖国税发[2003] 2003/7/9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 渝国税发[2004] 2004/6/23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 渝国税函[2004] 2004/5/12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 鲁国税函[2010] 2010/6/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 津国税征[2000] 2000/2/25
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 国税函[1999]73 1999/11/12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潮汕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 川国税函[2000] 200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