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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建[2020]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发文时间: 2020-1-20
实施时间: 2020-1-2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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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修订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0年1月20日

相关附件: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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